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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开展“八项规定记心间 深耕厚植育清廉”主题党日活动
2025-06-27 10:0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5年6月27日下午,学前教育学院组织开展了“八项规定记心间 深耕厚植育清廉”主题党日活动。本次活动由学前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陈慕贞主持,全体党员教师参加活动。

陈慕贞书记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她强调,要深刻认识“十五五”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结合学院实际,做好统筹谋划,凝聚发展共识,高质量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陈慕贞书记深入解读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全体党员教师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决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保持艰苦奋斗本色,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随后,全体党员教师前往“落花生”耕读园开展种植花生的劳动实践活动,在沉浸式劳动体验中进一步强化了廉洁从教观念,端正了自身言行。

劳动结束后,党员教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了本次党日活动的心得与体会。


学前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赵小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党风作风建设紧跟时代、与时俱进的体现。作为党员必须绷紧思想上的“弦”,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党性修养。在学习贯彻的过程中要注意“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方面要积极作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师生群体、切实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八项规定和党章党规党纪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坚决不做,自觉强化底线意识,生活中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以身作则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学前教育学院团委书记 朱艺蓉: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我深受启发,尤其对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了更深刻的领悟。作为学院团委书记,我深感这不仅是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更是我们引领青年思想、塑造优良作风的行动指南。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自身修养和行为准则,融入到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导中。而本次党日活动对“劳动教育”的强调也让我深有共鸣。劳动是青年成长的必修课。我将带领学院团委,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岗位建功等劳动实践。引导青年在实干中锤炼意志、增长才干、体悟价值,培养艰苦奋斗、崇尚实干的精神,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学前教育学院第二党支部书记 郑美江:

作为一名高校党员教师,我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涵养师德师风,在教书育人过程中,以身作则在学生群体中践行和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生活作风,用良好的师德师风推动班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努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学前教育学院第一党支部宣传委员 张小惠: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八项规定不仅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更为我们教育工作者提供了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八项规定中"改进调查研究"等要求,对我们高校教师具有直接指导意义。在教学作风上,我们应杜绝"水课",强化课程的过程性评价,减少形式化作业; 以身作则,杜绝备课敷衍、照本宣科现象。在学术研究上,我们应严格遵循"厉行节约"原则使用科研经费;抵制学术浮夸风,科研选题更多聚焦于教育一线的真实问题,而非"易出成果"的热点话题。


学前教育学院第二党支部组织委员 孙乙超:

作为辅导员,我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中“厉行勤俭节约”的精神不仅是纪律要求,更是立德树人的重要一环。在日常工作中,辅导员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中塑造着学生的价值取向和品格养成。我们既是学生成长路上的引路人,又是他们行为习惯的示范者。这种言传身教的影响力,让作风建设不再仅是纪律要求,更成为育人工作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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